我跟老公是去年十月份結婚的,我倆都是公務員,雖然在外人的眼中這是份很不錯的職業,可是在粵東這個山區城市,公務員的工資標准卻是比較低的,我老公月薪二千三,我月薪壹千七,兩人加起來也就四千元左右。本來四千元就二個人用的話也挺夠的,可是結婚後我才知道事情沒那麽簡單。
我父母是做生意的,而他父母是事業單位退休的,很明顯,我的家庭條件要比老公家要好,但我父母都不是勢利的人,覺得只要老公對我好就行了,所以結婚前媽媽給了我二十萬做爲嫁妝,我們拿出十三萬買了輛小車,加上做證買保險什麽的壹共用了十五萬,剩下的五萬我存了定期。結婚當天,媽又再給了我二萬,說怕我嫁過去後不夠錢用。婚前我壹直都是吃住在家裏,工資完全就是自己的零用錢,壹分錢也沒有交過家用,婚後才知道理財難。結婚前就跟老公說好婚後他的工資存折就交給我管,所以婚後婆婆把老公存折給了我,但交給我時上面只剩下五十二塊二角,婆婆的解釋是結婚時都取出來用完了,我當時也沒往心裏去。公公婆婆雖說是單位退休,但兩人的退休金加起來才二千三四,而且他們二個都有高血壓,每個月的藥費都要三四百,另外還要生活費什麽的,我嫁過來之前已經知道他們並不怎麽寬裕的了。所以婚後我便自己掏了壹千元給婆婆,說以後每個月我跟老公就交壹千元的生活費吧,她當時也沒說什麽。婚後幾天,事情都基本上忙完了,我跟老公吵著要去我向往已久的麗江度蜜月,但老公工作快十年了,每月的工資都交給他媽管,所以他壹分錢也沒有存,我很不開心,說總不能連度蜜月的錢都要我出吧,而且聽說結婚時除去酒席錢什麽的他們家還賺了壹萬多呢。後來他只好開口向他爸爸要錢,但他爸只給了三千元,三千元還不夠壹個人的費用呢,去雲南玩了九天,我們實際用了九千多,其它的錢都是我出的。當時我想,反正老公的工資都歸我管了,以後這些錢再慢慢從他工資裏扣吧,但事情想得太簡單了。
壹晃就到過年,給他爸買了壹套七百多的西裝,她媽壹件四百多的羽絨服,都是他們自己親自挑的,壹點也不吝惜子女的錢,想想我還從未給媽買過超過二百元的衣服呢,每次給媽買東西她都說太浪費了。而他家的親戚,無論老的小的,少則五十,多則三兩百,壹律都要給壓歲錢,他父母說的,我老公是個孝順子,他父母的話就是聖旨。另外請他舅舅全家吃飯,他哥從外地回來了,也在外面吃壹頓,回請我父母,全部都是我們出的錢。壹個過年,加上給我父母二千他父母壹千的利事錢,花了我們上萬元,而我跟老公的年終獎壹共還不到八千。平時如果有親戚來在外面吃飯也要我們出錢,而我們每個月的工資,除了交壹千元生活費,汽車要四百多油錢,停車費壹百二,老公零用要壹千,我每個月做美容買衣服什麽的大概五六百,再加上平時這些亂七八糟的,結婚到現在十個月了,我們壹分錢也沒存到,連我自己的私房錢也倒貼出去壹萬多了。而這其中我因爲忍受不了他家裏幾乎全素的夥食,還跟老公斷斷續續回娘家住了三個月左右。要不然倒貼的錢會更多。剛過完年,他父母就壹直在唠刀著說想要去旅遊,但我跟老公都沒吱聲,因爲我們根本沒多余的錢給他們去旅遊。但最近,他們又開始唠刀了,上個月還去買了兩雙運動鞋,老公問怎麽買運動鞋啊,妳們平時又不穿,他爸說我們想去旅遊時穿的,我還以爲他們會自己出錢去呢,但過了近壹個月了,還是沒動靜。
今天,我跟老公約了朋友去打羽毛球,老公穿著拖鞋就想走,他爸說妳怎麽不穿運動鞋呀?穿我新買的去吧,老公說妳不穿嗎?他說要啊,去旅遊的時候再穿,他媽就接口說:是啊,我們想去北京,去華東五市啊。我壹聲不吭的先出門了,也不知道他們是什麽意思,很明顯的是想叫我們出錢給他們旅遊,但他兒子壹個月領多少錢他們也很清楚啊,我老公的工資根本就是月月光,他平時偶爾請朋友吃飯什麽的,都是向我要錢的。想想我父母,我工作後也只是每年給壹千元給他們,而他們辛辛苦苦帶大我,還從未去過哪裏旅遊呢,難道我要用我父母的給我的血汗錢給他父母去旅遊嗎?去華東五市兩個人至少要六千元呢。真煩。